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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動求“圍獵”,受賄7億元,領導班子集體淪陷!原內蒙古銀監局“塌方式”腐敗細節被曝光

每日經濟新聞 2021-05-25 20:08:03

◎經查,在不法金融集團和包商銀行有預謀、分層級的拉攏腐蝕下,薛紀寧等人罔顧黨紀國法,私心貪欲橫行,甘于被“圍獵”,主動求“圍獵”,毫無忌憚收受、索要股權、房產、現金和各種貴重物品,共計折合人民幣7億余元。

每經記者|張卓青    每經編輯|廖丹    

包商銀行破產事件是近年來我國銀行業的大事件,曾經的“明星銀行”的“隕落”,根本原因是不法金融集團的持續“掏空”,但監管腐敗也是重要助推因素。

5月12日,原內蒙古銀監局黨委書記、局長薛紀寧受賄案,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薛紀寧落入法網背后,是原內蒙古銀監局領導班子5名干部身陷監管腐敗的一起“窩案”。

近日,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文披露了原內蒙古銀監局“塌方式”腐敗細節。

包商銀行分層“圍獵”監管干部

2019年11月以來,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,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,會同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查處了原內蒙古銀監局系列監管腐敗案。班長帶壞班子,班子帶垮隊伍,是原內蒙古銀監局腐敗窩案的重要特征。

而在薛紀寧開庭受審前,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劉金明、原內蒙古銀監局黨委副書記、副局長宋建基,原內蒙古銀監局黨委委員、副局長陳志濤,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賈奇珍等人陸續站上被告席,他們的主要違紀違法行為,均發生在“一把手”薛紀寧任黨委書記、局長期間。

經查,在不法金融集團和包商銀行有預謀、分層級的拉攏腐蝕下,薛紀寧等人罔顧黨紀國法,私心貪欲橫行,甘于被“圍獵”,主動求“圍獵”,毫無忌憚收受、索要股權、房產、現金和各種貴重物品,共計折合人民幣7億余元。其中,收受包商銀行財物占到八成以上。貪腐金額巨大,5人均超千萬元,其中薛紀寧受賄超4億元。

專案組工作人員認為,原內蒙古銀監局系列監管腐敗案是不法利益集團有組織有預謀“圍獵”監管的突出典型,包商銀行分層“圍獵”監管干部,利益輸送載體多種多樣,“圍獵”方式花樣頻出,情節極其惡劣。

2009年10月,劉金明由赤峰銀監分局調任包頭銀監分局。剛剛得知他要到包頭當局長,包商銀行就派人送來10萬元見面禮,釋放“友好”信號。

劉金明到任后,時任包商銀行董事長李鎮西在多個場合向他表示:“領導,我們跟隨你,你給我們撐住腰,我們在前面沖,等老了我們一塊玩。”意思是,雙方結成利益共同體,包商銀行搞好了,劉金明也會有回報。

為同劉金明搞好關系,包商銀行安排人員全方位拉攏腐蝕。“我到包頭工作要租房子住,包商銀行就直接買了一套房子送給我。我家人在北京,我又想著退休后去北京養老,包商銀行就在北京給我買了一套房,還讓我選好一點貴一點的。所有事情包商銀行都主動幫我張羅,讓我覺得不分彼此,好像一家人一樣,完全忘記了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。”劉金明懺悔說。

同樣,薛紀寧剛到內蒙古局任黨委書記、局長,李鎮西就圍了過來,挖空心思拉攏他,“謙恭地”向他請教經濟學知識。薛紀寧把妻子介紹給李鎮西認識,李鎮西對薛紀寧妻子有求必應,想盡辦法和她套近乎拉關系,甘當她的小跟班,成功走上“夫人路線”。

“逢春節我回到北京,家中總是擺滿了李鎮西送的東西,我都沒有反對、制止和糾正,甚至自欺欺人地認為這些和自己沒有關系,放任他們交往,到了姐弟相稱的地步。”薛紀寧在懺悔錄中寫道,“他們以股權、金錢為餌,以我妻子為鉤,釣住了我這條貪吃的大魚,把我和包商銀行緊緊地捆綁在一起。”

原內蒙古銀監局領導班子被包商銀行等深度腐蝕“圍獵”,背離監管初衷,棄守監管職責,監管全方位失守失責。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:

一是準入監管避實就虛,不法金融集團控制包商銀行在當地金融系統眾所周知,但內蒙古局、包頭分局在準入環節不做實質性審查,使本該暴露的問題始終沒有充分暴露。

二是現場檢查從不處罰,2009至2016年,內蒙古局、包頭分局對包商銀行實施現場檢查50余項,始終有意規避潛藏巨大風險的業務,對發現的問題從未實施行政處罰,薛紀寧、賈奇珍甚至指示將現場檢查發現的重大違規問題予以刪除。

三是蓄意拔高監管評級,包商銀行的監管評級與該行實際風險水平嚴重不符,為該行實施機構和業務擴張提供了錯誤的監管“背書”。

四是信訪舉報核查敷衍了事,薛紀寧任局長期間,多次收到反映不法金融集團操控、“掏空”包商銀行的信訪舉報,從未認真組織核查。

薛紀寧選拔干部大搞權錢交易

時任“一把手”的薛紀寧在選拔任用干部時大搞權錢交易,大肆賣官鬻爵,讓一些干部“帶病提拔”同樣也為原內蒙古銀監局“塌方式腐敗”埋下了伏筆。薛紀寧在懺悔錄中稱:“我提拔任用賈奇珍,先后收了他10萬人民幣和1萬歐元;提拔劉金明,先后三次收了他18萬元……”

其他班子成員也上行下效。賈奇珍分管城市商業銀行達10年之久,2005年至案發,他接受請托,插手被監管機構和內蒙古銀監局人事工作共計74人次,在人員招錄、崗位調整、職務晉升、薪酬待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其中53人次所送財物共計700余萬元。

其妻弟被原單位“雙開”,被法院判處緩刑,仍被安排到某國企任風險總監,造成惡劣影響。賈奇珍還利用監管職權,先后向多家銀行打招呼,承攬網點裝修工程和多家銀行IT項目,收受不法商人賄賂。

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披露的文章指出,薛紀寧等人偏離“監管姓監”定位,靠監管吃監管,給金融安全帶來極大風險隱患,教訓極其慘痛。為強化對監管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,駐會紀檢監察組建議,內蒙古銀保監局黨委針對廉政風險突出、監管權力制約失控等問題,全面推進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工作,明晰各環節崗位職責和權力邊界,切斷利益輸送的腐敗鏈條。

同時,全面規范監管干部個人投融資行為,針對違規入股農商行、村鎮銀行等問題開展專項清理,排查監管干部本人、近親屬及三代以內旁系親屬違規投資入股金融機構情況。

此外,為降低監管權力被“圍獵”風險,內蒙古銀保監局成立行政許可、非現場監管、現場檢查、行政處罰、行政復議5個委員會,相互配合、相互制約。

封面圖片來源:攝圖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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